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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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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院(系)关工委:

几年来,在校党委正确领导和省教育关工委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加强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坚持围绕中心、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工作方针,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进工作,经校关工委研究决定今年组织评选表彰全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2015年以来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二级院(系)关工委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并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在为青年师生办实事、做好事过程中表现优秀。

2、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奖,主要授予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二级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秘书和联络员等在职人员。

  (二)名额分配

本次共表彰先进个人24名,每个二级关工委2名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办法

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按照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充分酝酿、讨论、推荐的基础上由二级关工委审定。经二级院(系)党委审核后填写推荐表,由校关工委对照评选条件研究决定。

(二)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开展的实际工作为基础,以实际成绩为依据,如实提供总结材料和先进事迹,杜绝弄虚作假或拔高成绩等不实之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秉公办事,确保被表彰的先进个人具有先进的代表性和榜样的示范性。

 2、注重认真总结、交流、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和事迹。大力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发展。

3、推荐材料要求。先进个人奖推荐表内“主要先进事迹”尽可能概括扼要,材料不超过1000字。推荐材料须在2018年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到校关工委办公室。

联系地址:西校区文体活动中心203室。联系人:张红(13013948333)。

  附件:徐州医科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徐州医科大学关工委

                                  2017年12月18日

 

 

 

 

 

 

 

 

 

徐州医科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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