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3日起,对我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调整后,贾汪区汴塘镇孟省村、朱古村,鼓楼区荆南小区2号楼及14号楼、华美东观园10号楼、中山北路336-6、山水路商业街A-1-24、环城街道朱庄小区25号楼、环城路坝子街60号弘辉大厦,云龙区翠屏山街道玉兰苑C1号楼,泉山区永安街道煤建路169小区7号楼、余二菜馆(矿南小区24号楼西侧平房),睢宁县景湖小区一期4号楼、李岳小区18号楼为中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