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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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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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

2.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年组织一至两次。

3.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

4. 党支部要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安排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员教育活动。

5. 对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支部要定期派人上门走访,向他们传达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并在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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